在商标注册的尼斯分类体系中,第33类是一个与社交、餐饮和休闲生活密切相关的类别,它专门保护“酒精饮料(啤酒除外)”。无论是企业进行品牌布局,还是消费者识别产品来源,了解这一类的具体内容都至关重要。
第33类的核心商品是各种含酒精的饮料,但需要注意的是,啤酒(大多数属于第32类) 并不包含在内。该类主要涵盖的是通过发酵、蒸馏等工艺制成的,酒精含量较高的饮品。其典型代表包括:
一个关键且有时容易被忽略的要点是,第33类明确包含了 “脱醇酒”。这意味着,即使是酒精含量极低(通常低于0.5%vol)或通过技术手段去除了大部分酒精的饮料,只要其本质属于酒类饮料的衍生品或替代品,也同样归于此类进行商标保护。例如无醇啤酒(注意:啤酒本身在32类,但“无醇啤酒”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酒类饮料,其商标注册实践常涉及第33类)、无醇葡萄酒、脱醇烈酒等。
为避免混淆,明确哪些商品不属于第33类同样重要:
对于酒类生产商和经销商而言,在第33类成功注册商标,意味着获得了在该类商品上的专用权。这能有效:
企业在进行品牌保护时,若主营业务为上述酒精饮料(含脱醇酒),必须将第33类作为核心类别进行注册。考虑到品牌延伸和防御保护,也可能需要关联注册第32类(饮料)、第35类(广告销售)等类别。
第33类商标是酒精饮料行业品牌的法律护城河,清晰理解其涵盖的“酒精饮料(包括脱醇酒)”这一范围,是企业进行有效知识产权布局的第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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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14:15:51